吉林省地方环境标准 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征求意见
发布日期:2023-09-20

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地方环境标准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文件适用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排污许可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