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3月1日起施行
发布日期:2021-03-23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。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,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,控制污染物排放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,条例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、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、加强排污管理、严格监督检查、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,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