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8日发布省级地方标准《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,规定中对2022年5月8日之后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,以及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,执行10/15/50mg/m3(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)的排放标准。